保罗刚刚在罗马书第六章写道: “感谢神,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,现在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。 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,就作了义的奴仆”(罗马书6:17-18)。 现在,他把自己描述为“被卖给罪的奴仆” 我们如何协调这两个真理?
表面上这似乎有冲突,实际上容易理解。 当一个人成为耶稣的信徒时,他的“旧人”、“旧的本性”或者“旧我”已经死亡,信徒现在有了新的本性,上帝自己的性情(彼得后书1:3-4)。 这就是喜爱圣洁的“新我”或“新人” ,就如保罗在上面所描述的,“想要行善”。
但这个有上帝的性情的新的自我每天都要面对非常强大的敌人,他必须天天与之博斗。新的自我生活在一个未被救赎的身体里(罗马书8:23),这是一个顽固而且苛刻的肉体,有着各种错误和邪恶的欲望(彼得前书2:11)。
还有撒但,它很有技巧,很狡猾,多少个世纪以来不断地欺骗信徒,让我们接受半真半假的道理,使我们被罪奴役。而在犯罪跌倒后再接受他的谎言有可能使我们被罪和控告压垮。
最后,我们生活在一个堕落的世界,这世界会用些发亮的(其实没有价值)的玩意和虚假的承诺来诱惑和试探我们。所有这些都会在信徒心中激起:肉体的情欲,对我们所见、所闻、所尝、所感的渴望,以及我们心中的骄傲。
约翰1书 2:16因为凡世界上的事,就像肉体的情欲,眼目的情欲,并今生的骄傲,都不是从父来的,乃是从世界来的。
但如果我们继续读罗马书第7章,我们会发现一个令人震惊的真理: 使徒保罗、你、我从来没有真正犯罪。什么?怎么会这样呢?注意下一个语句:
罗马书7:18-20我也知道在我里头,就是我肉体之中,没有良善。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故此,我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倒去做。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