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五课 你不是你的罪

问题 4 和 5

我们不是说信徒没有罪,而是说我们的身份不再与罪捆在一起。保罗承认他“一直在做恶”,尽管他想做好,但后来他发表了一个惊人的宣告,“这已经不是我干的了!”“哇! 保罗,那么,谁做的呢?”“住在我里面的罪。”
这是所有信徒的实际状况。我们仍然有“罪住在我们里面”。这就是所谓的肉体(情欲或血气),我们尚未被救赎的那一部分。我们每个人都有。
然而,把我们真正的自我与我们的罪分开是非常重要的。我们的真实身分是被基督救赎的,是与神的性情有份的,是喜爱公平,为公义而活的。这就是我们,这就是我们的身份。当保罗犯了罪,他说:“这不再是我做的。”
显然,我们不可以让这个真理走向极端。当你收到一张超速罚单时,你去告诉法官“这不是我干的”是行不通的,这显然是对这条真理的滥用。同样地,如果我们犯罪,我们应该向上帝忏悔,忏悔在希腊语中,意思是说同样的事情。我们必须站在神和他的真理一边,承认我们的罪,承认我们犯了罪,并因神的恩典以真正的悲哀和破碎的心请求宽恕。这样,我们就站在神的一边,远离我们的罪。
罗马书7:17-18的正确用法是:当我们跌倒犯罪的时候,(这常常导致混乱和奴役),承认这(犯罪)不是我们的“新人”,我们的本性,而是因着我们的肉体软弱和动摇。换句话说,不要把你自己和你的罪联系起来,而是要在基督里找到你的身份。
正如我在前一课所说,世界对我们的教导与神的话语相反。他们教导我们在试探诱惑和罪中找到自己的身份归属。这样的教导不会有果效,只会使我们成为罪的奴隶,因为我们相信我们是这样的(爱犯罪的)人。
朋友,当你跌倒时,要习惯于说:“那不是我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做的!”要对你的身份有清晰的认识!”你喜爱圣洁公义,喜爱良善,公平,真实。但你的新自我有一个未被救赎的身体,这个身体能绊倒我们。

问题4 为什么不在罪中找我们的身份归属(认同)很重要?分享你的想法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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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我们看看保罗对整件事的结论:
罗马书7:21-25我觉得有个律,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,便有恶与我同在。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(注:原文作“人”),我是喜欢 神的律;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,把我掳去,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。我真是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?感谢 神!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。这样看来,我以内心顺服 神的律,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。

问题5 取得这场“内在的战争”胜利的秘诀是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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